
歲尾,一紙判決書在中國汽車界激起了遠超法律范疇的廣泛回響。
北汽集團狀告北京汽車制造廠(以下簡稱“BAW”)一審勝訴,后者被禁止使用“北汽”字樣。
這起看似尋常的品牌維權案,若僅被解讀為一場商標糾紛,便低估了其深意。
它如同一面棱鏡,折射出中國汽車工業在激蕩的轉型年代里,關于現實與歷史、法理與情理、國企與民企的復雜博弈。
現實與歷史
要理解這場官司的復雜性,必須潛入中國汽車工業的歷史長河。
1951年,北京汽車制造廠成立,它不僅是共和國汽車工業的“活化石”,更是一個時代的象征。
1965年,212越野車橫空出世,以硬朗的姿態駛入軍隊、政府及廣袤的城鄉,成為一代乃至幾代中國人的集體記憶。
彼時,“北汽”二字與“212”車型血肉相連,共同鑄就了無可替代的國民品牌根基。
歷史的轉折發生在2015年。
在北汽集團進行大規模資產重組的背景下,承載著“北京汽車制造廠”名號及相關生產資質的全部股權,被轉讓給民營企業。
此后,這一實體遷至青島,進入“魏橋時代”。
至此,法律意義上,曾經的“北京汽車制造廠”已與如今的北汽集團分道揚鑣。
這便構成了本案最核心的悖論:如今的北汽集團,繼承了“北汽”的品牌與商譽,而北京汽車制造廠則繼承了“212”正統血脈與歷史名分。
從法理上看,二者涇渭分明;但從情感與歷史認知上,它們同根同源。
這場訴訟,在某種程度上,是“現在的北汽”試圖在法律上切割“歷史上的北汽”。
法理與情理
北汽集團的核心訴由是“不正當競爭”,主張BAW的使用會導致消費者混淆。10月,212車型發生表演事故,北汽集團發布公告指出:部分媒體及網友將涉事車型誤認為北汽212、北京汽車212、北京越野212等。
在反不正當競爭法框架下,判斷是否構成混淆,不是以行為人的主觀意圖為準,而是以“相關公眾”(即普通消費者)的認知和混淆可能性為標準。
但是由于BAW和北汽集團的特殊關系,這一法理鏈條深究之下,不乏糾結之處。
首先,在權利基礎上,BAW的企業全稱為“北京汽車制造廠”,使用“”作為簡稱,是其企業名稱權的自然延伸,具備歷史上的正當性。這與北汽集團所持有的商標權,形成了典型的權利沖突。這并非簡單的“攀附”,而是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的既定事實。
其次,BAW一直在遵守“避讓”原則,在越野品類,把212從一款產品升級為一個獨立的品牌,在MPV品類,把銳勝也從單獨一個車型番號升級為一個獨立的品牌。繞開“北汽”二字,本身就是遵循“避讓”原則的體現。
最后,在混淆根源上,公眾之所以將二者混為一談,根本原因在于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歷史綁定。這種認知慣性,是市場自發形成的,而非BAW單方面的誤導所致,也并非北汽集團短時間內就能徹底扭轉的。
試圖用一紙判決強行切斷這種深入人心的歷史關聯,其實際效果恐難如人意,甚至可能引發公眾情感上的反彈。
碰撞與角力
拋開情感與法理的表象,冰冷的市場數據與產業格局,揭示了更為深刻的博弈維度。
品牌戰略的碰撞。北汽集團旗下的北京越野板塊,在新能源與智能化浪潮的沖擊下,其傳統硬派越野車市場不斷被擠壓,品牌向上、邁向高端化是生死攸關的戰略選擇。
而BAW盤活212,在魏橋重資研發的WY平臺的加持下,甚至還遠渡重洋征戰中東市場,成為一個日益全球化的中國越野品牌。
BJ系列與212同臺競爭,BJ系列通過增程化打開了局面,但212也憑借著親民價格、復古情懷,成為國內銷量排名前列的越野品牌。
在MPV品類上,銳勝品牌立志要做“全球第一個只做MPV的品牌”,試圖基于定位理論,把哈弗成功的經驗學到手,做到位。
眼下,無論是越野車,還是MPV,都是增速迅猛,前程遠大的細分市場,這無疑給北汽集團越野和MPV布局,如芒在背,壓力山大。
地方經濟的角力。BAW扎根山東,是當地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,關乎稅收、就業與產業鏈發展。而北汽集團總部位于北京,是首都制造業的標桿。
這場官司的背后,隱約可見不同地方政府在爭奪汽車產業蛋糕、扶持本土龍頭企業上的微妙競爭。
這不僅是企業之爭,也是區域經濟利益的暗戰。
發展路徑的博弈。北汽集團作為大型國企,其發展承載著國資保值增值與產業引領的使命。而收購了“北京汽車制造廠”的魏橋集團是民營企業,機制更為靈活,試圖以“專注極致快”的方式做強212這一經典IP,做大銳勝這一國民MPV品牌。
這場官司,也是國企的規模化、正規化路線與民企的差異化、情懷化路線的一次正面交鋒。
212共識
圍繞著“嫡庶”與“正偏”的爭執,商業史與文化史上屢見不鮮。
從冠生園之爭、加多寶與王老吉的涼茶之爭,到南北孔府、南北少林的文化源流之辯,其核心都是對同一品牌歷史正統的爭奪。
商業的吊詭,已成既定事實,糾纏于“誰才是正統”的爭論或許永無答案。
此時,需要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切割,而是超越法律層面的智慧。
正如在處理復雜議題時提出的“九二共識”為兩岸關系奠定了基石,北汽與BAW的困局,或可尋求一種類似的創造性解決方案——或可稱之為“212共識”!
其核心內涵可以是:“一段歷史,兩家各表。”這意味著,雙方在尊重“212”是共同歷史起源這一客觀事實的前提下,可以基于各自的發展戰略,對品牌內涵進行不同的詮釋與演繹。
北汽集團可以強調其作為正統繼承者,對“北汽”品牌進行現代化、國際化的創新;而BAW則可以聚焦于“212”經典車型的復古文化與情懷價值的挖掘。
“一段歷史,兩家各表”是一種歷史觀,承認共同的根脈,允許多元的敘述。
“一個市場,兩家各爭”是一種市場觀,在明確的規則下,憑借各自的產品力與營銷力公平競爭,讓消費者用腳投票。
如此,便可望從倫理困境與無盡內耗中解脫出來,將競爭的焦點從“名分之爭”回歸到“產品之爭”與“用戶之爭”的本質上來。
與其對簿公堂,不如坐下來好好談,各讓一步,開誠布公,劃分邊界,良性競爭。
北汽與BAW的官司,是中國汽車產業在狂飆突進后,不得不回望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縮影。它揭示了國企在轉型中,如何平衡厚重歷史遺產與輕裝上陣面向未來的兩難處境。
贏得一場官司,或許能為品牌掃清一時的障礙。但一個真正強大的品牌,其偉大不在于壟斷歷史的話語權,而在于擁有容納歷史的胸懷與開創未來的實力。
212的故事,是中國汽車工業的一段傳奇,它的篇章才剛剛開始。
在“212共識”的智慧啟迪下,雙方或能尋得一條超越零和博弈的出路,共同讓這段國民記憶在新時代煥發新的光彩。
這,才是對中國汽車工業最大的負責,對用戶最好的致敬。